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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山东政府正式印发2016-2020年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 发布时间:2016-11-26 12: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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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山东省政府正式发布《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根据实施计划,到2020年全省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3%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38%以上,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组织体系和健身指导体系,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将深入开展健身活动,继续组织好民间健身活动,推动体育活动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并由政府主导办赛向社会化、市场化办赛转变,打造更多精品赛事。到2020年,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和80%以上的乡镇(街道)及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建立健全体育总会,全省全民健身站点达到每万人8个以上,面向社会提供全民健身公益服务的志愿者不低于2万人。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县级以上主城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同时,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公共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标准,深入实施科技兴体战略,利用社会力量建成100个智慧健身体测馆。重点打造山东省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山东省“互联网+”体育科技协同创新孵化基地等创新研发平台。山东省将大力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重点发展青少年体育,完善老年人健身保障体系,实施“助残健身工程”,加快发展足球和冰雪运动,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7块以上。


文件原文如下:

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更好满足全省人民体育健身需求,助力健康山东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560号)规定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到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健康素质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3%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38%以上。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组织体系和健身指导体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体育消费需求更加旺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全民健身在倡导健康生活、团结凝聚人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显著。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体育文化传播。营造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社会舆论氛围,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做好体育历史资料的保护和发掘工作,积极筹建山东省体育博物馆,搭建体育文化展示、交流平台。提炼运动项目文化精神,传承和推广武术、健身气功、秧歌、龙舟等优秀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打造一批高质量的体育文化精品工程,办好一批社会效益显著的体育文化品牌活动。支持青岛市打造“帆船之都”和“足球名城”城市文化品牌、日照市打造水上运动之都、德州市打造中国围棋文化名城和太极拳文化名城、泰安市打造国际知名体育休闲城市、莱芜市打造国际航空体育文化城、枣庄市打造健身秧歌文化城和新兴赛车城。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开辟健身指导、知识普及、项目推广等专题专栏,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体育健身意识,倡导全民健身新时尚。

(二)丰富全民健身活动。

1.深入开展健身活动。大力推广普及健身跑、健步走、骑行、徒步、登山、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帆船、赛艇、击剑、赛车、马术、极限运动、冰雪、航空、滑翔等时尚体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秧歌、龙舟等民族民俗传统项目。继续组织好省、市、县三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和各类人群综合性赛事。围绕元旦登高、5月全民健身月、8月8日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组织主题健身活动。支持推广“百千万三大赛”“谁是球王”“民间体育达人”“社区健身节”等民间健身活动,推动体育活动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开展“五棋一牌”、在线体感等赛事活动。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积极开展打造“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全民健身品牌特色活动。

2.打造更多精品赛事。积极承接国际国内大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进一步提升淄博起源地杯国际足球锦标赛、潍坊国际风筝节、泰山国际登山节、东营国际马拉松赛、莱芜国际航空体育节、威海国际铁人三项赛、中国沂河体育节等赛事活动水平。重点打造沿海骑行大奖赛、山东省武术大会、环泰山60公里大徒步、齐鲁赛车英雄会、烟台海阳国际马拉松赛、青岛国际帆船周等新的品牌赛事。支持德州市积极融入京津冀健身圈。

3.推动赛事体制改革。由政府主导办赛向社会化、市场化办赛转变,建立多元主体办赛机制。大力培育专业化体育赛事推广和运营机构,丰富竞赛组织主体,完善社会承接机制。发挥网络等新兴活动组织渠道的作用,完善业余体育竞赛体系。制定赛事承办标准和评估办法,公开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目录,提高社会组织赛事承办能力。改革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的办赛模式,利用筹备和举办省运会等重大赛事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实现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

(三)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创新发展。

1.加快体育社团改革。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省体育总会和省级单项体育协会改革试点方案,稳步推进单项体育协会改革试点工作,引导单项体育协会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健全省级协会基层党组织。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推进各级各类体育协会改革,推动其向社会化、法治化和高效化发展,提高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2.健全健身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全省性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指导服务中的龙头示范作用。加强各级体育总会作为枢纽性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到2020年,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和80%以上的乡镇(街道)及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建立健全体育总会。省级单项体育协会达到70个以上,市级单项体育协会达到700个以上,县级单项体育协会达到3000个以上,乡镇(街道)体育健身组织和各类民办非营利性体育俱乐部达到3万个以上,全省全民健身站点达到每万人8个以上。鼓励自发性的健身团队和健身站点等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建立体育生活化社区。

3.提升志愿服务水平。继续深化实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普遍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到2020年,面向社会提供全民健身公益服务的志愿者不低于2万人。广泛开展以“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为主题,以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技能指导、健身设施维护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

4.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试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与星级制并行做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挂靠站点制度,落实在岗实名制。到2020年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占总人口比重达2.3‰。依托各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中心,整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源,满足社会对体育指导的需求。

(四)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1.科学编制设施规划。编制省、市、县“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和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有计划地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县(市、区)全部建有“三个一”工程(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乡镇(街道)普遍建有“两个一”工程(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行政村(社区)建成一个多功能的文体广场,实现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县级以上主城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规划建设“三圈一廊”(省会城市群休闲体育运动圈、沂蒙山区绿色康体运动圈、大运河文化旅游运动圈和山东半岛黄金海岸全民健身长廊),构建休闲健身运动场地设施网络。继续开展“山东省绿色生态休闲体育活动基地”创建工作。到2020年,打造20个省级特色体育休闲项目。每市至少打造2个绿色生态休闲体育活动基地和2条节假日体育休闲精品线路。

2.落实设施建设标准。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公共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公共体育设施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支持利用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及空置场地,统筹推进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项目建设。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市空间的二次利用,增加群众健身的设施。重点扶持建设公共运动场、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拼装式游泳池等室外健身设施。

3.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创造条件盘活存量资源,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健全公益性开放评估体系,探索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学校应对体育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在教学活动之外的时间向社会开放。推进企事业单位、公园等符合全民健身需求的公共场所对全社会开放。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公共室外健身设施产权单位的管理维护责任。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公共室外健身器材进行定期巡检维修,确保群众健身安全。

(五)推进健身服务业发展。

加快发展健身服务、竞赛表演、场馆运营、体育中介等产业,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产业结构。充分发挥德州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引领作用和山东省体育名优产品展厅窗口作用,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体育产业基地,拉长产业链条,形成聚集效应。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健身俱乐部,开展第三方健身俱乐部星级评定工作,促进俱乐部规范发展。探索建立“鲁超联赛”系列赛事,设立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棋类等项目联赛,鼓励社会力量创建职业体育俱乐部。扶持建设一批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与养老服务、运动康复、旅游休闲、教育培训、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融合发展,加快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体育物业、体育文学创作等新型业态发展,为社会提供专业化体育服务。围绕运动体验、运动休闲度假和重大赛事,丰富体育旅游线路和休闲健身产品。

(六)深化体育对外交流。

紧密联系我省体育工作实际,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国际交流学习。积极引进培育国际精品赛事,每年承办国际级、国家级高水平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数量稳步增加。积极申办高水平全民健身专家论坛、博览会,搭建全民健身国际国内交流平台。鼓励支持各类体育组织和体育机构“请进来、走出去”,深化与港澳台之间的群众体育工作交流,积极开展体育观摩和民间体育比赛活动。

(七)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

1.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支持西部隆起带地区、沂蒙革命老区等加快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步伐。以健康为主题,整合基层宣传、卫生计生、文化、教育、民政、老龄、残联、旅游等部门相关工作,在街道、乡镇层面探索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乡镇和农村社区全面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全覆盖。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1+4”(即1个体育总会,1个老年人体育协会、1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2个以上单项体育协会)发展模式,每年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不少于30次。各行政村(社区)成立1-2个健身团队,每年开展文体活动不少于5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2017年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带动市、县(市、区)共同投入,基本完成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健身工程建设任务,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

2.重点发展青少年体育。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名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养成锻炼习惯。加强学生体质状况和参加体育锻炼情况的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升学的重要依据或参考。进一步开展省、市、县三级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和超体重少年儿童健康夏令营、游泳、校园足球等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继续组织举办好全省大、中、小学生运动会,开展好大学生联赛和中小学生联赛,不断提高办赛水平。积极整合体育和教育系统资源,推动校外体育设施对青少年优惠或免费开放。

3.完善老年人健身保障体系。实现老年人体育工作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经费,推动持续健康发展。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普遍建立老年人体育设施、体育组织,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骨干队伍免费培训,支持行政村(社区)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到2020年,经常参加健身活动的老年人达到50%以上。

4.大力实施“助残健身工程”。加大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标准,为残疾人健身提供便利。传播残疾人健身体育知识,研发推广适合各类残疾人特点和需要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重视并推动残疾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继续办好省残疾人运动会。

5.着力推进职工体育。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把职工健身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建设职工健身设施,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倡导每周健身3-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将各单位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和举办职工运动会等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内容。

6.加快发展足球和冰雪运动。将发展足球运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创新足球管理模式,完善足球产业链,积极推动足球事业改革。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7块以上。实施校园足球行动规划和青少年精英足球培养方案,广泛开展四级校园足球联赛,探索建立“教体结合”的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倡导和组织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实施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计划,支持各地建设和改建多功能冰场和雪场,推进冰雪运动进景区、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积极培育冰雪设备和运动装备产业,建立冰雪特色学校,培养冰雪运动指导员,鼓励青少年“轮(滑)转(滑)冰”,打造一批品牌冰雪运动俱乐部和系列品牌赛事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与土地保障。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提供体育服务、参与场馆运营。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鼓励和引导各地加大对全民健身的财政投入。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

(二)建立全民健身评价激励体系。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健康山东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的内容。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支持单项体育协会研究制定运动项目业余等级锻炼标准、教练员认证体系,建立有效的业余竞赛活动激励机制。在医保基金结余比较多的地区,开展医保卡用于大众化、基础性健身消费试点。

(三)深入实施科技兴体战略。大力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重点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继续推进体质监测与运动指导站达标市创建,完成全省县级国民体质检测网络全覆盖,鼓励利用社会力量建成100个智慧健身体测馆。引导和支持“互联网+”体育发展,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建设体育科技服务系列创新研发平台。重点打造国家体育总局科学健身示范区、山东省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山东省“互联网+”体育科技协同创新孵化基地、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山东省老年人运动与健康研究中心、山东省省直机关职工体质健康管理指导中心等创新研发平台。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完善山东省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数据库功能,提高对全民健身运动的指导水平。加大对省内国家体育用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体育用品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和山东省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研发检测机构的扶持力度,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设备创新和安全使用。

(四)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省、市全民健身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建立项目技能师资专家库,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各级体育工作者的培训力度。推动更多高校开设全民健身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大学生、退役运动员等从事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和体育教学工作,并将其纳入政府创业扶持范围,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优惠和补助。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体。加强体育立法工作,积极推动《山东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修订工作,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和系列专项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落实执法责任制。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强体育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依法推行健身设施、体育服务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强对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的监管,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落实普法责任制,宣传普及体育法规,营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社会氛围。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应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落实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方面政策。扩大社会组织进入全民健身领域的途径,建设省、市全民健身新型智库,开展全民健身专项研究,努力打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智库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和行业要依照本计划,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具体落实方案。市、县级政府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二)严格检查评估。各级政府要制定实施计划评估标准、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案,每2年对实施计划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各项指标。在2020年对实施计划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评估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转载自:山东省体育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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